加强资金投入添动力 完善管理机制促活力
——浮梁县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瓷都信息港讯(浮轩)按照全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总体要求,浮梁县注重加强资金投入添动力、完善管理机制促活力,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添动力
积极整合环保、新农村建设及其他专项资金,着力在加大财政投入上下功夫,全面增添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动力,确保治理工作转起来、动起来。
管理运行投入。2014年起,县政府按照农村户籍人口20元/人的标准,安排500万元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补助。2016年起,依据省、市要求,按照30元/标准安排78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同时,要求各乡(镇)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不少于20元/人的标准配足配齐管理运行经费。另外,按照“谁产生垃圾谁负责”的原则,提倡乡(镇)向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商铺、餐饮及个人收取卫生费,专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共有13个乡(镇)向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商铺、餐饮及个人收取了卫生费。据核查,2014年度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人均47.9元;2015年度人均56.9元;2016年度人均58.4元。
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近两年,按照《三年工作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要求,我县共统筹各方面资金1702万元,用于县处理中心改造提升及符合环保要求的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农村垃圾清(转)车的购置等,进一步加快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目前,建有县垃圾处理场1个,总容量73万立方;8个乡(镇)建有垃圾中转站10个,2个乡(镇)建有环保焖烧炉2个;配备农村垃圾专用转运车2辆,挂桶车7辆,收集清运车65辆,大板车539辆;配置垃圾桶11419个,达到12.5户配备1个垃圾桶。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的覆盖率达90.07%。
完善管理机制,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促活力
通过建立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实行督查考核奖罚制,促动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活力,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管好事。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14年,我县制定了《浮梁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浮梁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细则(试行)》等规定,出台了《浮梁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规划(2015—2017)》,并综合制定《关于在农村开展健康文明新生活活动的意见》,2017年3月又对《浮梁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一套符合县情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机制。
创新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开展以“一治三管二健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文明新生活活动。主要治理农村存在的卫生陋习、生活陋习、行为陋习和殡葬陋习;管好农村饮用水和污水排放安全,管好农村生活垃圾,管好村容村貌和建筑风貌;健全工作机制和健全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村民行为,不断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通过开展活动,树立思想健康、举止文明、勤俭节约农村文明新风尚,建设村容整洁有序、干净明亮农村新风貌。二是以浮梁新闻、浮梁电视台为主阵地,每月进行一次专题报道,重点曝光村点陈旧垃圾、河道垃圾以及垃圾乱扔乱等行为,重点宣传在农村清洁工程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典型、身边的变化,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热情。
规范统一处理模式。一是以“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清运、县统筹处理”为主模式,全县17个乡(镇)有15个乡(镇)136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村收集、乡清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峙滩镇、兴田乡按“村收集、乡清运处理”的模式,以环保焖烧炉减量焚烧和填埋为主进行处理,不便实行转运处理的偏远山区村庄,按照垃圾桶收集,定时清理,定期减量焚烧,定点填埋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二是河道采取重点村和一般村分类管理,将五河源头6个乡(镇)主河道沿线村庄、另外12个乡(镇)主河道沿河200米范围内共370村庄纳入重点村管理,其他291村庄(含溪流沿线)纳入一般村管理。做到平时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每年主汛期过后至少组织一次河道垃圾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河道留存垃圾。
严格考核督查和奖优罚劣机制。一是成立专门的督查队伍。聘请责任心强、熟悉县情的老同志代表成立督查队伍,专门负责村点和河道卫生督查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县范围的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类别进行扣分,三个月督查累计扣分后结果即为乡(镇)当季度的考核得分。二是实行每季度一排名一通报。对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季度排名后三位的,由县领导对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实行年终排名奖励制度。对年终排名前六位的乡(镇),将考核督查扣余补助资金的76%用于前6名奖励。四是奖励先进典型。将考核督查扣余补助资金的22%用于设施建设、中转处理、示范村建设和优秀保洁员(户)等方面奖补,2%用于专门督查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