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一村委会委员,在协调南水北调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两名村民多获得拆迁补偿,事后接受和主动索取好处费15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密云县西田各庄镇仓头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王成银有期徒刑10年。(人民网6月25日)
基层工作难度大,压力重,生活条件差,工资又底,让很多基层干部无想头,无奔头,他们觉得前途一片黑暗,让一些基层干部从心里对基层工作产生了排斥。因为排拆工作导致他们事事不如意。
一些基层干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每天无所事事,喝着老爷茶过日子,一些干部工作中当大马哈打打太极,不愿意承担责任,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是找各种借口推托,与己无关,这样的基层干部工作怠慢,得罪人的事不干,讨人嫌的工作不去做,能推的工作坚决不自己做,除开这几种基层干部外,笔者认为,另外有一种基层干部危害性是最为严重的,他们因为基层工资不高,对工作阳奉阴违,他们看表面工作积极认真,与其它干部相处和谐,能与群众打成一片,但私底下却做着“贪”赃枉法,的不当行为。他们借工作之便,利用工作权利,向其它干部、村民主动索要好处费或者收受别红包。
“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之所以会“贪”就是因为不满足基层的现状,想追求繁华的生活,他们动用阴谋诡计、勾心斗角,为的就是一个钱字。”钱钱钱命相连“,很多干部因为一个“钱字”不得不去“贪”最终走上了绝望之路,把自己的一生给葬送了。
笔者认为,要想杜绝“贪”现象,就必须在违规必罚上落实责任,从根上上解决基层干部的“贪”,除了增长工资以外,更多的是要落实“三严三实”。要加强基层干部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构筑反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来源:网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