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把我的低保待遇取消吧,我已经找到工作了,我的生活基本上没有问题了,谢谢党和政府对我这么多年来的关心和帮助!”日前,一位中年男子走进景德镇市珠山区社会救助局对该局局长樊峰说道。
这位中年男子名叫夏太顺,是新村街道百眼井社区的一名低保户,几年前因生活困难享受了低保待遇。近段时间通过自己和别人的帮助找到了一份保洁工作,当他了解到自己现在的工作收入超出了低保标准,已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时,他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出退出低保的要求。
低保制度自从1998年实施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走过了低标准启动、大面积扩面、规范管理等几个步骤,近几年来,低保工作的重心逐渐转移到动态管理上,抓好落实低保的“应退尽退”。针对这项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来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比如市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目标考核,珠山区社会救助局每年都开展年度及半年度低保审核,还进行全区性的低保整治工作。据市社会救助办公室主任胡璇介绍,至2009年10月份,全市有2366户5847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被取消低保资格,我市农村地区1502户2428人被取消低保,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差额补助的一种新型社会救济制度,它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并基本做到了分类施保,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时得到国家救助,一旦脱贫就应该主动退保,为国家减轻负担。
据介绍,目前我市共有58万余低保户,农村4万余低保户,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群众收入不断提高,每年市民政部门开展清查低保工作后,有相当一部分要被“清除”出低保队伍。主动退保的在低保户中还不多。
我市低保对象按救助标准为每人215元,如果按一家三口吃低保计算,扣除每月自己劳动收入后,大约会有600余元/月的收入,再加上低保户可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优惠政策,这使得低保成了“香饽饽”。
对于低保对象有了工作机会却不愿去工作的原因,一些社区主任说,主要是出于利益权衡。因为从低保户本身来说,一旦有了工资收入并超出低保标准后,就必须要退出低保,那么相应的扶助就都没有了,反而在住房、教育、看病等方面要多花很多钱。
据了解,此次我市清理的5000余名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80%为家庭成员中有领取社会养老金或退休金的,或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已参加工作,使家庭收入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