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浮梁县素有“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现有林业用地35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1.9%,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8个重点县(市、区)之一。去年以来,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立县”发展大局,不断强化对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该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围绕《森林法》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
浮梁县实行林改以来,每年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都对林政管理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为此,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开展《森林法》及《江西省森林条例》执法检查为总抓手,促进“一法一条例”在该县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落实。
2013年年初,浮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在开展第一季度人大代表活动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听取各乡镇有关林政管理的情况汇报,充分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活动结束后,及时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提出有关整改意见,向县政府及林业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将这些意见会同涉及林业管理方面的代表建议一起进行重点督办。同时,该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森林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组织专题调研组,进入到林区,深入到山头。一方面对全县森林资源现状做一次比较全面详细的实地调查,到底山上有多少树,有些什么树,做到心中有数;一方面对林政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搞清楚林政管理每一个环节的真实情况。
围绕森林病虫害防治开展监督
病虫害是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天灾,其中又以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最大。2013年1月,浮梁县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疫区。2013年9月,浮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情况的汇报。在审议中,针对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该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加大对森林病虫害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在林农中开展有关松材线虫病防治方面的科普教育;二是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严防疫木从本县进出口;三是加大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力度,从经费上、物资装备上给予保障;四是建立森林病虫害群防群治体系,坚持常年清理与集中除治相结合。
围绕打击涉林犯罪开展监督
2013年10月29日上午9时,一起盗伐林木案件的审理在浮梁县法院第一审判厅准时开始。该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织部分委员旁听了这起涉林案件的审理过程。随后,又集中听取了县法院关于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调研的情况汇报。2013年11月25日,该县人大内司工委又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到县检察院,了解检察部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情况。
在对法、检两院开展监督的同时,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形成了综合性的调研报告,认真总结了执法部门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也有理有据地分析了当前破坏森林资源现象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以上活动的开展,正是浮梁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的一大特色和举措,把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督延伸到各个方面,在确定2013年对“两院”的监督的议题时,同样突出生态保护这一主题,以促进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更好地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