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28日中午,在35路公交车上,一名女乘客手机被偷,全车人热心配合寻贼,但50分钟后无果作罢。乘客韩小姐经历了寻贼全过程。她说,其间,女失主在乘客和司机建议下报警,全车乘客同意搜身检查以示清白以便离车,但女失主未动手搜身,公安民警也表示无权搜身检查。
事发:女乘客听歌时手机遭贼手
当天中午12时,市民韩小姐从人民广场坐上35路公交车。不久,一名30多岁的女乘客说自己的手机被偷了,起初没有引起其他乘客注意。后来她急切地在车上四处走动,其他乘客才从她口中得知,她上车时还在播放歌曲的步步高新款手机,被人乘机偷走了。
“一开始的那名公交司机不热心,车子开到新桥时,另一名接班的公交司机很热心。”韩小姐说,这名司机把车停住,紧闭前后车门后表示:“不能让小偷太猖狂。”车上其他乘客也都这么说。当时这辆公交车上有10多名乘客,车从人民广场到新桥时已经过三站,后来有乘客反映这期间有乘客下车。
韩小姐说:“发现手机被偷后,女失主就直指跟他一起上车的小伙子,说是他偷了自己的手机,而且还骂人。车上一个大爷都看不下去,说‘你要是这样骂我,我都要动手打人’。那个小伙子也很生气。”
寻找:折腾50分钟仍没找到手机
车上乘客对手机被偷议论纷纷,但 没有好的办法。这时,司机已经把公交车开了景德镇第一中专附近的公交站停下了。很快,失主的丈夫也赶到了公交车上。
在司机和乘客建议下,失主用其他乘客的手机了报警。“报警大概10分钟后,警察打电话来问情况,又过了几分钟三名年轻民警来了。”韩小姐介绍,这时车上乘客仍然比较配合,跟失主一样希望警察能解决问题。
三名民警出现后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之后这三名民警叫来了第二批民警,后赶来的民警年纪较大。
“那个失主一开始认定是那个小伙子偷的,要搜身,但那个小伙子很生气,把口袋翻开给他看,不愿让搜,失主后来也不敢肯定是那个小伙子偷的。”韩小姐说她也是和失主一起上车的,失主怀疑那名小伙子可能仅仅是以貌取人。
疑问:警察是否可以对乘客搜身检查?
事发时正是中午,随着时间推移,车上乘客开始显得很急躁,要求尽早下车。
韩小姐说:“当时大家愿意让搜身,但是女失主好像不敢搜,见大家很凶要求下车,她又说不报案了。警察也没有搜,他们说没有权力搜身。”韩小姐说,最后在民警的建议下,所有乘客依次下车,打开自己携带的包让失主和民警“检查”,“其实就是瞄了一下,我当时就想,连翻都不翻一下,怎么知道包里有没有手机?”“就这样大家都下了车,我就在公交站等车,看着原来下车的乘客又上了这辆公交车,我也跟着上去了,车就开了。”韩小姐说,到这时时间已经过去了50分钟,其实大家很配合,都不想让小偷太猖狂。没抓到小偷,她真的觉得可惜了。
在讲述此事时,韩小姐一直有疑问:在大家都同意搜身的情况下,警察无权对车上乘客进行搜身检查吗?对此,记者咨询了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锡新。
朱锡新说:“在车上乘客同意搜身的情况下,民警当然可以进行搜身检查。即使乘客没有提出同意搜身检查,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针对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作为履行职务的行为,警察也可以进行搜身检查。因为这个时候嫌疑人还有可能在车上,嫌疑人的行为可能涉及犯罪,不搜就可能放走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