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义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聂都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陈齐通在扶贫产业验收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2017年,陈齐通负责聂都村林业扶贫产业的验收。验收过程中,陈齐通未按要求前往实地验收,就签署“情况属实”意见,致使贫困户罗某违规获得产业奖补资金0.18万元。2020年8月,罗某将上述0.18万元退缴至县财政。2020年9月,聂都乡党委给予陈齐通警告处分。
关田镇关田村委会委员、民政协理员甘泰柏未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的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甘泰柏未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关田村低保对象死亡信息,导致3名低保贫困户死亡后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0.425万元。2020年8月,甘泰柏追回超额发放低保补助款。2020年8月,县纪委监委给予甘泰柏诫勉。
长龙镇新溪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扬锦执行政策不严,致使贫困户违规享受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问题。长龙镇新溪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扬锦在开展危旧土坯房改造调查核实工作中,未核实清楚贫困户刘某申报拆除的土坯房为他人所有,致使刘某在2013年违规获取2万元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后,仍居住在自己的土坯房中,且2017年、2019年又重复享受危旧土坯房维修加固政策。2020年8月,长龙镇党委给予吴扬锦诫勉谈话,并追缴刘某违规获取的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