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浮梁县浮梁博亚流体设备有限公司313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第三部分(工商部门与各部门的系统监管措施)第15条、《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我局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述企业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电话:0798-2620026。
附件:浮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
浮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