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价局、市公路客运企业:
为做好201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 管理工作,根据赣发改明电字【2010】1号明电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固定线路的公路客运运价,客运企业可在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印发的《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规定的幅度内浮动;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已实行财政补贴的农村公路客运,旅客票价不得上浮。
三、春运期间暂停征收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四、客运企业要科学安排运力,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春运价格政策。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客运票票面或者客运票价标价榜须分别标明“平时优惠价”、“政府审批价”、“春运上浮价”。
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客运的价格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等不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春运票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忌因简单粗暴引发矛盾,如遇非常情况要及时向价格管理部门报告。
七、2010年春运时限为2010年1月30日至2010年3月10日。
特此通知
附件:景德镇市2010年春运公路客运价目表
二○一○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