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成立大会召开
与会各单位代表在反诈骗中心工作机制(运行)机制页签名
与会人员
瓷都信息港讯(记者 张敏)长期以来,电信网络诈骗让众多市民头痛不已。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月14日上午,“景德镇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以下简称“反诈骗中心”)成立大会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楼办公室召开。市公安局、市银监局、电信、移动、联通、银行业以及各金融机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新成立的反诈骗中心市在景德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景德镇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群众在银行发现被诈骗时,实行“谁接警、谁负责”原则,银行部门第一时间问清涉案情况、一级账户(诈骗分子要求汇款人汇入的账户),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银行营业网点负责人,由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将一级账户的账号、姓名通知反诈骗中心办公室所属银行,开展涉案账户止付、查询二级账户、三级账户并进行相应止付(冻结)。同时由市反诈骗中心办公室安排被骗群众与发案地公安办案单位对接,由受案地公安办案单位办理后续法律手续。
反诈骗中心成立以后,将第一时间实现电信网络诈骗警情的有效流转,同时依托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侦办平台和引进的反制平台,根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警信息,对被骗资金快速止付、冻结和原路返还,涉案电话网络信息查询拦截,组织、协调案件研判、打击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实现“两降两升”的目标。
附:景德镇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为确保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办公室各单位办公人员业务流程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多警种多部门资源、技术优势,结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案件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反诈中心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制,联络员实行AB岗,工作时间上午8时到晚上10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到岗尽职尽责。
3、联络员通过建立电话告知、钉钉群(微信)、专用邮箱(jdzfzpzx110@qq.com)进行信息流转。
第二章 涉案银行账户紧急止付、快速查询、快速冻结工作流程
4、公安机关刑警队、派出所在接报群众电信诈骗案件后,要第一时间问清涉案情况、一级账户(诈骗分子要求汇款人汇入的账户),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办案单位办案负责人(指科、所、队的办案队长),由办案负责人第一时间将一级账户的账号、姓名通知反诈中心刑警支队联络员,由反诈中心刑警支队联络员下达指令相应银行部门联络员开展涉案账户止付、查询二级账户,二级账户中属自己银行由该银行联络员继续止付、查询三级账户,在二级账户中查询出是其他银行的涉案账号,报送到反中心办公室联络员,由反诈中心办公室刑警支队联络员推送相应银行进行止付、查询,二三级涉案银行账号以此类推开展工作,后续法律手续由案发地公安机关在四十八小时内补办。
5、群众在银行发现被诈骗时,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原则。银行部门第一时间问清涉案情况、一级账户(诈骗分子要求汇款人汇入的账户),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银行营业网点负责人,由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将一级账户的账号、姓名通知反诈中心所属银行联络员(或拨打110报警),开展涉案账户止付、查询二级账户、三级账户并进行相应止付(冻结)。该项工作涉案一二三级银行账号的止付、查询工作按第4条中的规定进行。
6、人民银行、银联办事处部门联络员负责承担对反诈中心办公室联络员下达的涉案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涉案资金进行紧急止付、快速查询冻结、资金返还等指令,人民银行应对国内所有第三支付平台建立直接联系,保持工作沟通。
7、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联办事处根据一级涉案账户拓展查询二级、三级账户等资金流向,直至该款项冻结或取款消费,并将取款ATM机终端号、POS机终端号、取款地点、银联交易、网银转账IP信息等反馈到反诈中心办公室刑警支队联络员。
8、公安部门反诈中心联络员负责对涉案账户一二三级银行账户进行研判分析,把涉及跨行、跨平台的信息下达给银行部门联络员进行查询、止付等工作,把涉案网络信息(如QQ、微信)下达指令到网安支队联络员进行研判分析,由网安支队联络员研判分析出的涉案电话号码、银行账号反馈到反诈中心办公室联络员。
第三章 涉案电话的查询、拦截(停机)工作流程
9、公安机关刑警队、派出所在接受群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后,要第一时间问清涉案情况、涉案电话、网络信息,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办案单位办案负责人(指科、所、队的办案队长),由办案负责人将涉案电话、网络信息通知反诈中心刑警支队联络员,由反诈中心刑警支队联络员下达指令通信运营商联络员开展对涉案电话、网络信息的查询、拦截工作。
10、电信运营商(主要指移动、联通、电信)联络员应对反诈中心刑警支队联络员的反馈过来的涉案手机号、无线网络等账号信息,应及时进行登记身份信息确认、电话拦截、通话记录调取、确定电话所在位置等。
11、办案单位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对涉案电话进行查控时,可通过反诈中心下达指令给技侦支队进行案件侦查。
第四章 法律程序和手续
12、反诈中心指令由景德镇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程志兵签发,反诈中心办公室负责下达推送。
13、涉案银行账号查询、止付和电话查询、拦截的指令均由反诈中心办公室刑警支队通过电话告知成员单位联络员,之后通过钉钉群发布文字信息,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接指令后先行查询、止付拦截(其单位内部授予其特别权限)同时对于查询信息须第一时间通过专用邮箱发送至反诈中心办公室,相关法律手续均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四十八小时内补办给相关部门。
14、所有电信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统一负责侦办,网安、技侦、科信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撑,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撑,指挥中心、刑警大队、派出所等负责做好接处警工作,其他警种、部门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5、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做好受理立案、信息收集、法律手续办理、录入上报、制作卷宗等工作。
16、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拟每旬联络员召开一次会议,反诈中心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应及时在工作中发现相关问题,报告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
第五章 附则
17、本机制由景德镇市反电信诈骗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