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浮梁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浮梁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网络报道(郑培术 吴国庆)“这茅台酒看起来和真的一样,怎么知道它是假的呢?”“您看这标签上没有卫生许可QS标识,没有卫生许可编号一定就是假的!”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指着假酒包装盒上的图案回答着消费者的提问。3月15日,浮梁县消费者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在县城福万家超市门口开展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咨询。县委相关领导莅临现场指导,亲切看望工作人员,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新消费,我做主”,市场监管、物价、卫生、烟草、司法等部门,针对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及的法律、法规解疑答惑。供电、城建、文广、旅游、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则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消费知识。现场设立了投诉台,发布了消费警示,散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汇编和各种消费知识资料。特别是识别真假名酒、名烟和鉴别消防器材合格与否等假冒伪劣商品展,更是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此次“3.15”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制作公益广告10条,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起,当场解决5起。发布消费警示2条、消费提醒2条。通过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了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推动了消费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