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卢正大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消除贫困,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是我们共同责任和奋斗目标。2014年国务院将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凸显了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群体的深切关怀,对消除贫困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了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在2018年底前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提前两年实现同步小康目标。通过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扶贫攻坚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贫困户21081 户、贫困人口38239 人。主要存在家庭收入来源少;经营结构单一;家庭成员文化程度低;家庭成员患病或残疾多,造成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小康,都不能称之为全面的小康。全市上下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把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力争到2018年底,扶贫开发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达到当地农村人均水平的70%左右,扶贫低保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的50%左右。为此,要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区域产业特色优势,引导和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打好产业扶贫攻坚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按照突出产业扶贫、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实现扶贫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就业创业,实施精准支持产业扶贫。
二是加大扶贫投入。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2018年实现精准扶贫目标,努力拓宽扶贫资金投入渠道,建立扶贫开发基金,着力形成投入持续增长机制,从2016年开始,市级财政增加对市级贫困村的扶持力度,每年财政扶贫资金每村5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逐年递增;县(市、区)财政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配套资金每村每年不少于5万元。
三是加强贫困生教育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的政府资助金,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四是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对进行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五是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的,经就业部门审核后可按规定给予5万元至30万元贴息小额贷款。
六是加强低保和养老保险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实行应保尽保。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通过发放补贴、临时救助及其他帮扶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同时,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贫困对象享受到基本养老生活保障。
七是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扶贫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减少因病致贫或返贫发生。(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