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水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越权执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收费。
二、优质服务,便捷高效。凡属我局法定职权内管辖的水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事项,及时审批,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并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三、公开程序,限时办结。依法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申请审批项目,只要资料齐全,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如资料不齐,法定时限内退回,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
四、程序合法,亮证上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办理项目审批和办证审照,实行挂牌、亮证上岗执法。
五、严肃纪律,廉洁行政。禁止本局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向申请人索、拿、卡、要,不准接受申请人任何形式的吃请或钱物,自觉接受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