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城市交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一个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也更能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景德镇市交警支队呼吁广大市民,利用切身实际行动,提升自身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共创和谐文明交通环境,为创国家五城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做到斑马线上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超速超员、不随意掉头、不违章停车、不随意变道、加塞、不得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等。如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应当做到进出不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要求顺向、车身右侧贴近道路边缘停靠。
作为行人,应当做到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过马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的应按信号灯通行。
作为摩托车驾驶人,应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车辆应上牌、年检、保险齐全,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专用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并且乘坐人员必须正向骑坐。
作为出租车驾驶人,应当做到不随意停车上下客,不占道抢道、超员超速,应该在出租车招扬点停车上下客。
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应当做到不在停靠站以外的地点停车上下乘客,不接龙停靠。应在停靠站一侧按顺序依次单排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牢固树立“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意识,积极参与到创五城活动中去,达到“我市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85%,主干道行人守法率>80%,主干道违章停车<2辆/5公里;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市民乘坐公交车排队上车,依次上下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