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地税机关推行的‘首问首办’责任制让我们能‘进一扇门,办完所有事’,实现了明明白白、方便快捷办税。”珠山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先生日前这样说道,沈先生的话说出了许多享受了“首问首办”责任制纳税人的心声。
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首位接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是首问责任人,从根源上向“踢皮球”行为说“不”。“首问责任制”成为优化纳税服务的又“一剂良药”,服务效能再提升。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服务力度,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珠山地税局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关于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有效提升办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是细化首问责任制度。结合《规范》要求,对已实行的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岗位职责,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必须做到首问必答、指引准确、负责到底。二是规范首问服务流程。要求办税人员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对接听接待纳税人咨询和上门办税,要站在换位思考的角度,自觉做到礼貌待人、用语文明、主动热情。三是首问责任制过程跟踪落实。采用全面督查、内部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督查,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四是简化了办税流程,减少了办税资料报送,把首问责任制与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之制、责任追究制等办税服务制度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加强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确保纳税人的涉税事宜得到准确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