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4月18日,浮梁县人民法院经党组会议讨论,作出《关于开展向全省优秀法官徐春英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院干警以徐春英同志为榜样,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清正廉洁,开拓进取,不断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良业绩。
徐春英同志生前系全省优秀法官,浮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主持工作)。1975年6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级法官。历任浮梁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等职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徐春英同志曾13次分获“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全县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等荣誉称号。2008年至2009年连续两年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和“全市优秀法官”称号。
在法院工作13年中,徐春英同志忠于法律,热爱审判事业,坚守法官的良知和职业操守,甘于清贫和寂寞。在刑庭工作长达12年时间里,经她参与办理的近千件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再审,没有一件超审限,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到立案庭主持工作后,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诉累,她坚持做到“当日接诉,当日审查,当日立案,当日送庭”,从未错立、误送一案;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她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徐春英同志长期身患重病,但她从未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也从未请过一次病、事假,并能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忘我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当她被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后,她把巨痛埋在心底,依然坚强乐观,带病坚持开庭,与病魔作顽强斗争。
《决定》指出,徐春英同志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她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光辉榜样。
《决定》号召,浮梁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徐春英同志学习,学习她热爱审判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学习她恪尽职守、奋发向上的敬业精神;学习她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公正司法的优良作风;学习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她淡泊名利、老实做人、踏实做事、朴实无华的精神境界;学习她克服困难、勇斗病魔的顽强意志。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浮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
附:徐春英同志生平
徐春英,浙江淳安人,汉族,1975年6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陶瓷学院经济管理系毕业,2004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生前历任浮梁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主持工作)等职务。
徐春英同志是浮梁法官群体中的杰出代表,是浮梁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优秀儿女。在她身上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崇高的精神境界、可贵的个人品质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她凭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和对审判工作的无比热爱,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尽心竭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信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曾十三次分获“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优秀公务员”、“全县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等荣誉称号,2008年以来连续两年被省高级法院和景德镇中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和“全市优秀法官”。
徐春英同志长期战斗在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从一名大学生逐渐成长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秉公办案、清正廉明的刑事法官。她在刑事审判中勤奋敬业、勇挑重担,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严守法官职业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在刑庭工作长达12年时间里,经她参与办理的近千件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再审,无一件超审限,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她从不叫苦叫累、推诿卸责,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自觉加班加点审理案件,撰写裁判文书经常到深夜。到立案庭主持工作后,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她坚持做到“当日接诉,当日审查,当日立案,当日送庭”,从未错立、误送一案;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她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
她热爱学习,勤于钻研,自觉提高法律修养,丰富审判经验。在她怀孕期间,仍坚持勤学不辍、发奋苦读,以优异成绩率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了繁重的工作和学业,她不得不冷落了丈夫、疏远了孩子,连看望父母都很少有时间。作为一名母亲、一名女儿、一名妻子,她把美好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了法院事业,独自默默承受着对家庭的愧疚。
徐春英同志长期身患疾病,但她从未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也从未请过一次病、事假,并能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忘我工作,奋力拼搏,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被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后,她把巨痛埋在心底,依然坚强乐观,带病坚持开庭,与病魔作顽强斗争,终因积劳成疾倒在工作岗位。
徐春英同志一生朴实低调、谦虚谨慎、清正廉明,她没有留下什么豪言壮语,留下的只有一片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浩然正气。徐春英同志的英年早逝,使我们痛失了一名好战友、一名好法官。徐春英同志虽然走了,但她牢记宗旨,情系百姓,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常在;爱岗敬业、胸怀大局,公正司法的使命意识常在;艰苦朴素,鞠躬尽瘁,甘于奉献的优良品格常在;廉洁自律,刚直不阿,淡泊名利的崇高境界常在!。
徐春英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