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方便农村群众就近办理结婚登记,市民政部门将在我市各县(市、区)设立婚姻登记机关,同时将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到乡镇人民政府。全市现已设立了4个第一批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浮梁县、乐平市共设2处。第二批设立18个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预计在今年12月底开始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其中浮梁县、乐平市共8处,昌江区2处。
据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统一制定制度、统一刻制印章下发到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县乡两级政府还会为婚姻登记工作配置相关的设施设备及专职的婚姻的登记人员。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行执证上岗和政务公开,并加强收费管理,除按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会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它义务,广大人民群众随时可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