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雪晴、刘 亮报道: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首违必罚”的原则,近日,新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据悉,该支队在对仙女湖区一家物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查阅企业从业人员日常教育和安全培训资料等安全管理台账,现场问询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查实企业安全生产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企业整改并立案查处。
11月3日,经支队进一步调查取证,对该企业存在安全违法行为再督促,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支队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实施经济行政处罚,维护道路运输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