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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报道:10月份以来南昌共处置机动车乱变道违法行为9000余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4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12641

  (卜玉莹) 报道:11月3日,记者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2021年1月至今,南昌共处置机动车乱变道违法行为共45万余起,10月份以来共处置9000余起机动车乱变道违法行为。其中,赣江中大道、青山湖大道是违法数量较多的路段。

  其中10月份违法3次以上车辆详细曝光名录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当事人

  身份证号

  违法次数

  1

  赣AN1158

  林梅*

  360103196106****

  5

  2

  赣AD0L09

  王志*

  360111196310****

  4

  3

  赣AJC300

  丁毅*

  360103198804****

  3

  4

  赣EP6123

  姜*

  362326198611****

  3

  5

  赣AU7H86

  焦路*

  360124199312****

  3

  6

  赣AD17C3

  马*

  360121199312****

  3

  7

  赣A18X80

  熊小*

  360124197101****

  3

  8

  赣AA8M11

  夏*

  360122198712****

  3

  9

  赣A70T08

  赵四*

  360105198710****

  3

  10

  赣AD91163

  甄光*

  360102196304****

  3

  违法数量前十的路段如下:

  序号

  违法地址

  1

  赣江中大道

  2

  青山湖大道

  3

  庐山南大道

  4

  云锦路

  5

  八一大道

  6

  桃花南路

  7

  昌东大道

  8

  莲塘大道

  9

  阳明东路

  10

  洪城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按顺序依次通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等候。

  南昌交警温馨提醒,通常以下三种情况属于“乱变道”违法:

  1.通过有交通信号等控制的路口,不按照地面导向标线行驶,按法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即压实线行驶,按法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按法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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