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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本月起严管严查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
骑共享电动车违法载人将被联合惩戒
电动车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越来越多市民出行的选择。但电动车稳定性、安全防护性能相对较差,如果载人超过一定重量,就容易改变车辆的重心,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容易造成车身失衡,刹车失控,诱发交通事故。
如今,共享电动车在街头随处可见,居民电动车持有量增加,因此道路上电动车载人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是否有法律对电动车载人行为进行规定呢?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2条明确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即“电动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违者将处以50元罚款。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交通行为,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11月1日起,南昌交警重点对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违者一律处以罚款。
针对共享单车违法载人较为突出的乱象,南昌交警专门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共享单车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对骑行人员加强安全提示,严禁违法载人,对违法载人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纳入联合惩戒管理,出现2次违法的将纳入黑名单。
此外,南昌交警每天将对违法载人的电动车驾驶人发送文明交通个人电子劝导信,并把相关信息在媒体曝光、抄告所在单位社区,形成严查严管态势,营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