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罗寰、彭忆清报道: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后,宜丰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在当事人易某车牌号为赣C7XXXX的车内和位于宜丰县城东门路48-50号的经营场所内,向当事人易某分别出示检查证后实施检查,当场依法查获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84mm白沙(软)105条、84mm利群(新版)185条、84mm庐山(新)46条等共计31个品种,517条整,案值86745.00元。以上卷烟经初步目测为真品卷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罗寰、彭忆清报道: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后,宜丰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在当事人易某车牌号为赣C7XXXX的车内和位于宜丰县城东门路48-50号的经营场所内,向当事人易某分别出示检查证后实施检查,当场依法查获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84mm白沙(软)105条、84mm利群(新版)185条、84mm庐山(新)46条等共计31个品种,517条整,案值86745.00元。以上卷烟经初步目测为真品卷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