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刘承烺记者杜宇蔚报道: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发展,一直是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重要工作之一。8月3日,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共受理诉求342件。办结诉求334件(含上年结转),办结率98%。帮助各级工商联或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分析研判诉求15件。全省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和检察联系点共服务非公企业1841件次,院均提供服务14.8件次。
检察机关组成宣讲团到赣州国际陆港为企业开展法律宣讲
6月10日上午,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组成的“法律服务流动号”宣讲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刚一落座,企业经营者、职工就将迫不及待地将一个个问题抛出来。
“职工被拘留后单位不能及时掌握职工去向,怎么办?”“如何对有困难职工进行法律帮扶?”针对大家的提问,宣讲团成员结合实际案例一一解答,宣讲取得良好宣传质效。
宜春鹰潭检察机关为民企提供司法保护和法律咨询服务
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开展公益诉讼进企业、加强民企司法保护法治宣传等十项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
“听心声、听诉求、听建议,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三听三送”活动,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获得企业肯定与点赞。受访民企负责人表示,鹰潭检察机关开展挂点帮扶、检企共建和制定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等,都是为企业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对促进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和防控法律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南昌高新区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减小对企业经营影响
河南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近来心情犹如过山车一般。因为帮助其他公司对一个项目进行围标,他从中获利1000元,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6月,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各界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公司是当地一家高新企业,下属职工众多,判处实刑将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且张某犯罪情节轻微,获利1000元,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该院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角度出发,依法对张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为民企送去了‘救心丸’,这也是江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个缩影。”一位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这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