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为贯彻落实全省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保证低保制度的公正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景德镇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对城乡低保金发放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重点是检查低保金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金发放是否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具体概括为“五查”:一查保障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二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2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和检查评估四个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县(市、区)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督促整改阶段市局将采取组织工作组入户走访、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表册等台帐资料、召开小型座谈会、电话访问等形式。检查评估阶段重点督促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并完善低保金发放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