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020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182元,比上年增长6.0%,增速比上年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3%;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864元,比上年增长5.4%,增速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7%。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城镇非私营单位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工资增长快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的19个行业门类中,有15个行业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呈现增长态势,9个行业工资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卫生和社会工作10369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2246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682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3倍、1.31倍和1.2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970元,住宿和餐饮业41130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87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2.4%、52.6%和62.5%。
2020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平均工资增长14.1%,高于全省平均增速8.1个百分点。卫生行业相关单位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发放疫情防控补贴,带动卫生和社会工作平均工资增长7.8%。
餐饮旅游业工资受疫情影响降幅大
全省各地受疫情冲击,居民服务、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娱乐、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行业中,有的行业平均工资增速回落幅度较大,有的行业工资水平呈现下降态势。2020年,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下降6.6%和2.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平均工资增长2.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平均工资增长0.5%。
分地区看,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3个设区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排位前三的依次是南昌、新余和萍乡,分别为89797元、82197元和80056元,比上年分别增长6.7%、8.9%和9.9%。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94065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0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56105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8%。
●城镇私营单位
南昌鹰潭萍乡三地平均工资最高
202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3个设区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次是南昌、鹰潭和萍乡,分别为54986元、49767元和48957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9%、17.3%和6.4%。最高和最低地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21,与上年的1.30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城镇私营单位主要是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减税降费、稳岗补贴、减免社保等,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经营效益。通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为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创造了条件。
信息传输等IT业年平均工资居前
全省城镇私营单位统计的18个行业门类中,有13个行业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呈现增长态势,8个行业工资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电力深化体制改革,优化业务布局,提质增效促进行业平均工资增长。2020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为16.9%,高于全省平均工资增速11.5个百分点。由于私营教育行业多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停课时间较长或改为线上教学,单位收入下降,导致教育行业平均工资下降8.4%。
城镇私营单位统计的18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090元,房地产业53621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3605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7倍、1.10倍和1.10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4361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6263元,住宿和餐饮业3873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0.3%、74.2%和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