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梭式窑进行查封
整治行动前进行工作部署
我市执法部门依法查封陶院新区周边21座梭式窑
向房东讲解梭式窑危害
网络报道:今年5月份以来,在我市陶瓷学院新校区周边建起了20多座燃气梭式窑,这些梭式窑大多建在居民密集区,均为违法违规梭式窑,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和生命安全。8月22日上午,由浮梁县政府组织的联合执法队伍对这21座违法违规梭式窑进行了现场整治和查封。
上午8时30分,在浮梁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浮梁城管、公安、质监、消防、安监等部门共50多名执法人员在湘湖镇集合,对藏匿在居民区和机械厂内的21座违法违规燃气梭式窑进行了依法整治和查封。
据了解,整治行动分两组,一组为行动组,负责对违法违规燃气梭式窑进行依法查封,一组为督导组,由市燃气梭式窑整治办公室,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安监局等负责人组成,督导观摩配合行动组联合执法。
记者跟随两组人员首先来到第一家梭式窑所在地。窑主是一名陶院的毕业生,他正在作坊内收拾物品。他向记者表示对这次梭式窑整治工作非常理解和支持,经过前期的宣传教育后立即将梭式窑主动拆除。随后,执法人员来到第二家梭式窑所在地。这家梭式窑在一栋四层楼的一楼内,楼上住满了居民,记者和执法人员赶到时,窑主不在,大门也关着。随即,执法人员找到了房东,在与房东沟通后,房东将门打开。给梭式窑贴封条的过程中,围观的群众对此次行动表示非常支持。有位汪女士说:“这种梭式窑早就应该封掉,建在这里实在太危险了,出了事可不得了。”
梭式窑多在居民区内
据记者了解,新建的21座燃气梭式窑,其中11座在居民密集区居民楼一楼(这些居民楼都是三层以上建筑), 二楼以上大部分租给陶院学生居住,有的楼房住了三四十位学生;10座分别在湘湖村老瓷厂和老机械厂内。这些梭式窑中有13座为陶院学生创办,均属于违法违规的梭式窑。
当日执法除个别窑主有抵触情绪外,总体还比较顺利,其中有三座窑主是自行将梭式窑拆除。记者看到,每到一处,市燃气梭式窑整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都会耐心地向窑主和房东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在一家六层楼的居民楼内,楼上住了大约有三四十位陶院学生。一楼梭式窑主是一名来自宁夏的陶院毕业生,毕业后,他打算留下来做陶瓷生意,所以就自己开了一家陶瓷作坊。他的父母不久前也来到了景德镇。执法人员在与其父母沟通时,父母非常配合,并主动规劝他的儿子不要在居民区内建梭式窑。
市燃气梭式窑整治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燃气梭式窑属高危行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一旦发生燃气钢瓶爆炸,纵向可穿透七层楼顶,横向爆炸更是无法预测它的杀伤后果,将会造成周边居民和走动人员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他说,在之前的走访调查工作中,他们发现大多数村民和窑主根本没有一点安全意识。
在执法过程中,记者也采访了几位窑主和村民,他们都表示不知道梭式窑会有安全隐患。一位洪姓村民是一个梭式窑窑主的房东,他对记者说:“我不知道梭式窑建在居民区会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这等于是在自己身边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燃气钢瓶爆炸事故,不仅毁掉了自己的家业,甚至还有可能断送生命和财产,我下次再也不把房子租给开办燃气梭式窑的人了。”
我市现有梭式窑1300余座
据了解,我市从2005年11月底开始对散落在城区600余座梭式窑进行“退城进园”的整治,这些梭式窑主要分布在城区和市郊,散落于居民身边,大部分梭式窑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市梭式窑目前还有多少呢?
市燃气梭式窑整治办相关负责人陆明一告诉记者,市瓷局从2006年牵头负责梭式窑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将全市梭式窑按地区和隶属关系划分昌江区、珠山区、高新区、陶瓷工业园、省陶瓷工业公司、工业国资公司、国资委陶瓷中小企业基地等8大片。从2007年以来,建立了各大片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确保重大节日和会议期间的梭式窑安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梭式窑安全宣传和教育。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燃气梭式窑普查登记核对工作,对八大片属地梭式窑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几年来,通过燃气梭式窑安全整治,散落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梭式窑分批进入园区生产。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复烧”的梭式窑,发现一座坚决拆除一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事故苗头的梭式窑,坚决就地撤除。
他还介绍,我市现有梭式窑共计1300余座,重点分布在昌江区、高新区、浮梁县、陶瓷工业园区和省陶瓷工业公司五个地方,城区珠山区目前仅有70余座梭式窑。目前梭式窑的集中点在我市园区和城乡结合部一带,可以说,梭式窑的整治至今是卓有成效的。建议:建梭式窑要远离居民区
那么,新建一个梭式窑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办理哪些手续?据了解,根据2002年《景德镇市燃气窑炉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梭式窑的设置必须选择人流少、道路宽敞、远离居民区及高层建筑物的地方,并符合城市规划和防火防爆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梭式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开工前分别向市建设、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同时提供设计图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等有关资料,经市建设、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需报经市经贸委,由市经贸委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梭式窑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市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等。
除此之外,梭式窑管理、操作人员须经市安监局培训中心等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方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