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何 琪报道:新春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治“四风”,近日,新余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余市审计局四级调研员廖志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至2017年,廖志强用其原保管的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先后加油45次,共计8570.83元。2020年11月,廖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渝水区珠珊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罗平违规收受购物券等问题。2018年7月,时任渝水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严某某购物券10000元。罗平还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10月,罗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仙女湖区观巢镇京桥村党支部原书记傅冬珠违规接待、购买烟酒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傅冬珠在担任观巢镇京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套现35090元,用于违规接待及购买烟酒。2020年10月,傅冬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