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何 琪报道:10月14月,新余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任命:
谢平生同志任新余市审计局副局长;
潘小诚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敏敏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余市委员会会长;
张浪平同志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正县级干部管理;
黄屹东同志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新余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按正县级干部管理;
胡冰模同志任新余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徐巧云同志任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忠平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陈小花同志任新余市档案馆副馆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朱勇军、黄铁梅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郭光明同志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新余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小芳同志任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邓勇刚同志任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刘建华同志任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局长,免去其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职务;
张海珠同志任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免去其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局长职务;
廖见兵同志任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局长;
温小容同志任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爱红同志任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新余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新平同志任新余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免去其新余市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利生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李黎明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余市委员会副会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黎兰芳同志任新余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张四根同志任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胡洪光同志任新余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郭荣兵同志任新余市公路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周海勇同志任新余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张涛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县级),免去其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部部长职务;
刘进法同志任新余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免去:
傅强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甘向民同志的新余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李继勇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肖亮同志的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余接华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志红同志的新余市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刘群同志的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陈卓同志的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严福刚同志的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友保同志的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熊国宝同志的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简志忠同志的新余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邓柯同志的新余市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万辉同志的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