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金溪县林业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严明干部职工集中休假期间纪律,要求做到“十严禁”。
严禁带私人老板参与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或者借用私人老板的车辆供个人休假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服务对象、私人老板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严禁子女或亲属利用党员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服务对象、私人老板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严禁组织、参与违规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聚餐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高档住宅小区或写字楼内的“一桌餐”场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打牌赌博”活动;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