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提升服务民企重要性认识
面对疫情,2月27日,吉安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工作的十条措施,严厉打击利用疫情扰乱非公企业经营刑事犯罪,高效及时办好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案件。2月28日,市检察院又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视频讲座,指出要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针对性。
在注重加强政治引领的同时,吉安市检察机关还重视案件研判,对非公企业诉求办理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指导企业维权工作整体推进。今年5月,市检察院下发了《2020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情况通报》。通报中遴选典型案(事)例和特色亮点工作,指导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行,主动作为传递检察温情
“我们感觉目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们提供帮助”。今年4月,峡江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峡江县检察院非公企业维权办求助。在充分了解该企业发展情况、主要诉求后,峡江县检察院派出2名检察官到该企业送法上门,赢得企业点赞。
特殊时期,如何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需?吉安检察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及时听取企业诉求,加强走访,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民营经济体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传递检察温情。此外,泰和县检察院编写了《疫情期间外贸企业法律解答二十问》,井冈山市检察院编印了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及时发放给企业,提升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风险预防水平。
谋,创新方式提高办案透明度
“今后我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依法合规经营企业,同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今年4月,新干县检察院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刘某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在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工商联代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代表、县税务局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见证下,刘某诚恳知错悔过。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是否依法办理?有没有人监督?面对这些疑问,公开听证会、公开送达是一种新的尝试。今年以来,吉安市对受理的2起涉企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既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认识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性,也利于复工复产。(艾春莲、记者孔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