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南昌凤凰苑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自己还没入住的新房变成了私人“杂物间”,而物业南昌市洪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腾物业)不处理。当天下午,记者调查发现,使用者是物业内部员工。■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王琴红/文
反映: 办理入户发现新房变杂物间
2019年8月,王先生在南昌市凤凰苑小区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新房,今年1月5日,王先生满怀高兴地去小区洪腾物业处办理入户手续,但在打开房门时发现新房竟变成了杂物间,现场一片狼藉。
“开门那一瞬间我都懵了,几间房里堆满了纸箱子、小孩子的床、车,桌椅板凳、脸盆、空酒瓶等杂物,经过打听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电工杨先生在用。房子属于私人财产,物业怎能私自给别人使用。”对此,王先生表示愤愤不平,遂找到物业讨说法,却无人搭理。
6日上午,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其现场拍摄的视频,记者查看视频发现,房间里堆满了各种杂物,客厅地面还垫着巨幅广告纸,一间房中摆放着一把圆桌,旁边的飘窗上摆放着多个空酒瓶,酒瓶旁边散落着熄灭的烟头,看起来像是在此就餐过。王先生补充称房屋还产生了水电费。
回应: 房子是向物业“借用”的
为此,记者6日来到洪腾物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彭女士告诉记者,使用者是物业水电工杨先生,也是小区的业主,住在王先生家隔壁。
记者追问杨先生怎么会有王先生家的钥匙?负责钥匙管理的丁师傅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并建议询问杨先生。
随后,记者来到杨先生家,在表明来意后,他表示自己家里东西太多,向物业“借用”了房子暂时存放。“昨天我已把东西收拾好,对于产生的水电费我会负责交。”
律师: 物业代管房屋无权使用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吴小毛律师。他告诉记者,房子属于私人空间,物业代为管理,无权使用。“根据物权法和民法总则,物业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排除障碍,停止侵权;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业主还可以要求赔偿。”
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陈立凤律师也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开发商应当在交付房子时提交没有使用过的房子给购房人。
对此,记者拨打小区开发商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房子已全权交给物业管理,业主只能找物业处理。”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洪腾物业经理王先生的电话,但一直提示“暂时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