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何 琪报道:随着公安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群众对安全头盔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为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5月22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和告诫全市头盔经营者和相关企业,确保头盔产品质量,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借商品需求激增之机,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头盔价格。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大幅度提高商品销售价格。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头盔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价外加价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