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景德镇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2日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景德镇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景德镇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2020年市级预算,批准景德镇市高新区和景德镇市昌南新区2020年预算,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景德镇市交通局等87个部门的2020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