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方便人民群众在防疫期间出行更加安全高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的公众场所实行“瓷都健康码”出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公众场所包括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建设工地、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药店、机场(候机厅)、车站(候车室)、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场所。
二、全市所有常住和外来人员均须申领“瓷都健康码”。可通过扫描景德镇市政府门户网站、“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或公共场所张贴的专用二维码免费申领。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公众场所必须出示本人的“瓷都健康码”,并结合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由相关工作人员验行。实行一次登记,一人一码,一码通行。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瓷都健康码”,对拒不配合的,公众场所有权拒绝其出入。
四、无“瓷都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人、小孩及其他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申领“瓷都健康码”的人员,可凭“小区出入证、社区(村组)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通过人工核验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通行。
五、申领“瓷都健康码”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自觉配合公众场所工作人员核验。对于虚假申领或冒用他人“瓷都健康码”、或者强行出入扰乱公众场所秩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自2020年2月27日零时起施行,停用时间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另行通告。
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