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侥幸二次酒驾,被抓获后果严重悔之晚矣
存侥幸二次酒驾,被抓获后果严重悔之晚矣
存侥幸二次酒驾,被抓获后果严重悔之晚矣
瓷都信息港讯(施交警)酒后不开车不仅是对自身安全负责,更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可有些人却不思悔改,无视法律尊严。8月14日,段某因二次酒后驾车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下午15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河大队在景东大道陶欣家园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段某驾驶一辆小车向卡点驶来,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对其依法进行检查,经测试,段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被办案民警带至办案中心做进一步调查。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段某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一小杯白酒,吃饭后在家休息时接到电话说车子在新平路爆胎了,想着一点点路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过去看看,没想到途径陶欣家园路段时被交警逮个正着。此外,在身份核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段某曾于2016年3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本交警三大队警处罚,故此本次段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二次酒驾。
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朋友: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因此,作为驾驶员请您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来源:景德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