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记者 官龙样)记者从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获悉,为切实保护昌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我市水域渔业资源补偿和生态环境修复,近日,在市农业农村局、昌江区检察院、昌江公安分局等部门执法人员的共同监督下,由非法捕捞当事人出资购买的6000余尾大规格鱼苗被放流到昌江河鱼山水域。这是我市首例针对昌江河渔业资源损害通过公益诉讼途径进行生态修复的案例。
2018年5月9日凌晨,非法捕捞当事人在明知昌江河流域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驾船在昌江河水域用柴油发电机发电进行电捕鱼,给昌江河渔业资源生态保护造成了严重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在将其移送司法机关的同时,督促其购买鱼苗实施增殖放流进行渔业生态修复,弥补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这也是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尝试渔业生态修复补偿新机制的具体实践。(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