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局公民法律考试的通知
根据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普法考试的通知》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同意,决定于12月28日组织局公民法律考试(笔试),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2月28日10:00-11:30
二、考试地点:局三楼一号会议室(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安排考试地点)
三、参考人员:各单位副科以下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试内容:
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宪法,监察法,水污染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族宗教事务系列,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相关规定。
考试要求:
1、参考人员自带考试工具,按时进场,在规定时间内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2、如因工作冲突无法参加考试,可向法规科工作同志请假,另择时间安排补考。
3、各单位严格组织,不得代考
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