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局属学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幼儿园)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1月9日至11日。各学校具体考评时间由考评小组提前告知。
二、考评分组
1.第一组
组长:周金寿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江幸福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程鹏 市校建办主任
方青松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受检学校:一中、二中、三中、十五中、十六中、十七中、十八中、十九中、二十六中。
2.第二组
组长:吴子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江幸福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曹国亮 市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受检学校:市实验学校、机电学校、五中、七中、九中、十三中、二十一中、二十六小、局直属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1.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3.节能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4.能耗统计工作情况;
5.节能管理与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6.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情况;
7.节能资金落实情况。
四、考评方法
(一)自我评价。各学校在考评组到达前,依据市教育局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并逐项打分,形成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二)检查核实。考评组到达后,采取听汇报、搞测评、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考评,并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反馈意见。考评结束后,考评组向学校反馈考评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考评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充分做好各项迎评准备,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8年度景德镇市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表.xls
景德镇市教育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