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特约通讯员 汪圣林)近日,在浮梁县江村乡群众说事中心,一起涉及两地、长达三年之久的婚姻纠纷,经双方所在乡镇综治办的联合调解,终于达成一致和解意见,避免了一起因婚姻纠纷而上访的事件,维护和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8月22日,昌江区鲇鱼山镇村民胡某与浮梁县江村乡严台村村民江某经人介绍相亲,于当年10月6日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男女双方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缺乏磨合及相互了解,婚后时常发生口角。
2016年4月,在双方一次争吵后,女方一气之下回到娘家随父母生活,男方及家人随后因多次接其回家未果十分恼火,于是提出要求女方退赔礼金10万余元及所有金器,但女方认为虽然没有领结婚证,在农村摆了酒席也算结了婚,再嫁个好人家就难了,而且礼金也确实是办理酒席花了,得点金银首饰也是应该的。双方就此事产生了纠纷。
得知情况后,江村乡综治办先后组织了两次调解,但由于双方都不愿让步,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其后的三年间,该办组织过多次调解,虽然都未成功,但始终没有放弃。2018年4月15日,女方江某父亲不幸病逝,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该乡综治办和村干部多次到江某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得知其父亲逝世后,家庭生活更加困难,便及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她家办理了贫困户申报相关手续,并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她解决了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让她重新树立起了生活的信心。
通过不断地接触交流,江某也渐渐认识到在纠纷中男方的要求也并非完全不合理,于是同意退还所有金器。女方思想工作做通后,该乡综治办又找到男方向他说明女方三年来的生活现状和困境,礼金确实是办酒席花完了,现在女方同意退回所有金器,最终得到了男方谅解。(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