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园)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国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8〕36号)的要求,为做好迎接国家“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经研究,定于11月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市级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一)“底线要求”达标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要求,在全面改薄工作中以学校为单位落实20条“底线要求”,确保到2018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的情况,重点是2017年专项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网络测评。在自查期间,请各县(市、区)于11月30日前组织不少于1.5%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师参加网络测评工作,网址http://dcwj.cee.edu.cn。
二、复查方式
听取县(市、区)自查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2017年专项督导发现问题的义务教育学校。
三、时间安排
11月19日下午市复查组人员在市教育局12楼集中培训,11月20日分两个小组开始检查,请被检县区将联络员在11月16日前报景德镇市教育局督导室,联系电话8576297。
分组 | 人员 | 时间 | 检查县区 |
景德镇市全市督查组第一组 | 组长: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梁建平 成员:杨巧玲、占维笑15707988888 | 20日上午 | 陶瓷工业园区 |
20日下午 | 昌江区 | ||
21日 | 乐平市 | ||
景德镇市全市督查组第二组 | 组长:省督学、市一中副校长王明易成员:秦璐、许国龙18897980511 | 20日上午 | 珠山区 |
20日下午 | 浮梁县 | ||
21日 | 乐平市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