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瓷都信息港讯(董智浩)为加强动物防疫管理、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产业发展,提高畜禽产品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市人大常委会于11月1日至2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群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召集市人大农委和县(市、区)人大分管农业副主任就开展这次检查提出要求,要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工作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推动动物防疫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对策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雷铭率执法检查组深入浮梁县蛟潭镇、三龙镇,昌江区丽阳镇,乐平市塔前镇、众埠镇实地检查,并主持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和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政府工作汇报。
检查组指出: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市农口部门和各县(市、区)政治站位高,工作扎实有效,在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成绩。
检查组要求:各级政府和广大农业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牢记宗旨,站在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的角度扎实推进动物防疫法实施;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在机构设置、人才队伍、场地设施建设等软硬件方面着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动物防疫工作的人才培养规划;要强化改革,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为法律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