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发改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发改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和市立项的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间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市重要求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二) 拟订年度市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省、国家重点工程申报名单;审核有关项目开工报告,监督管理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拟订有关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十三)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有7家。分别是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景德镇市政务信息化管理局、景德镇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景德镇市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景德镇市节能中心、景德镇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办公室、景德镇市价格认证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24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其中工勤编10人,事业编制51人,其中参公编制25人;年末实有人数152人,其中在职人员10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02.1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9.34万元,较2016年减少78.96万元,下降41.93%;本年收入合计2192.56万元,较2016年下降1.64万元,下降0.07%。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41.64万元,占93.1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0.92万元,占6.8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302.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45.97万元,较2016年下降42.68万元下降1.86%。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78.53万元,占79.19%;项目支出467.45万元,占20.8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7.00万元,决算数为2,04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4.67万元,决算数为1,77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调整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29万元,决算数为17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已故退休人员的抚恤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78万元,决算数为8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公积金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余。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6.6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0.02万元,较2016年下降22.18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4.44万元,较2016年增加171.44万元,增长93.6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补贴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90万元,较2016年下降388.3万元,下降63.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为社保局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12万元,较2016年下降3.58万元,下降3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0万元,决算数为19.66万元,完成预算的57.15%,决算数较上年减少46.13万元,下降70.12%,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3.13万元,完成预算的44.7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5.28%。主要原因是:2017年只发生1人因公出国考察,发生因公出国(境)费3.1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万元,决算数为7.87万元,完成预算的47.99%,决算数较上年减少6.82万元下降46.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78.7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35.44万元下降80.36%。主要原因是:发改委本级进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汽车停驶上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1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81.49万元,增长55.1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补贴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