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为切实保障瓷都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苏荣书记“严打制假售假,确保公众安全”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的部署,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整冶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打假保真和治劣扶优相结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半月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政府重视,部门配合,专项整治推动有力
江西“博雅”事件发生后,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冶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正大出席会议并讲话。乐平市政府印发了《乐平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浮梁县、珠山区政府相继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将专项整治责任细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昌江区人大、政协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调研,区政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体育局、工商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对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农业、质监、商贸等部门分别围绕各自职责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教育、公安等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食品安全方面,突出检查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卫生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所有酒店、宾馆等大型餐饮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全面清理整治小餐馆,严防群体食物中毒的发生;质监部门开展了进京食品(得雨活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开展了农贸市场整治,加大了市场日巡查力度;商贸部门力口大了对酒类市场的监管和制售假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0360户次:抽检各类食品(含农产品)6918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67批次;查处各种食品违法行为193起,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和私屠滥宰等非法行为49起。
在药品安全方面,一是加强了药品生产源头的监管。驻厂监督员对江西东风药业有限公司驻厂监督达32次,强化对物料管理、生产管理及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飞行检查3次,对存在严重缺陷的生产企业下达警告及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辖区内所有医院制剂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一般缺陷18项并督促整改;对景德镇市开门子药用玻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专项核查,从源头净化药材市场;对4家企业经营个别含兴奋剂物质药品未标示“运动员慎用”字样予以查处。二是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飞行检查,对2家违规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并通报;对26家药械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从采购、验收、储藏、销售、执行GSP、行政许可、从业人员7个环节入手,重点检查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兴奋剂和招标品种等,督促前期已按受专项检查的企业整改到位。三是加大了药械使用环节的稽查力度。对“人血白蛋白”、狂犬疫苗、“万通筋骨片”、“益肺寒喘皎囊”、“万通活骨胶囊”、“彝族秘方”等假药进行了排查,先后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植入性医疗器械、中药饮片、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药品稽查人员103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12家,立案25起,有效地净化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营造出了和谐安全的用药用械环境。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各部门恪尽职守,一方面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又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求新求变求实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在加大药械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开展片区监管和交叉轮查。按照构建“综合监管模式”的思路,将监管人员分设多个监管小组,将城区划为多个责任片区,真正做到“负责一个监管责任片区,保障一方群众用药安全”。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开展了交叉轮查、异地执法检查,减少了社会因素干扰,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二是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出台了《景德镇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并在江西东风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强化了企业自律行为,完善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效执行,从源头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三是举行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为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水平,2008年9月25日,我市市县联动成功举行了首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迅速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