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特约通讯员 汪涛)自2016年以来,我市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行河长制,不断构建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覆盖。各级河长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全面落实到位,基本实现了“河长上岗、河水清澈”的目标,打造出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
我市高规格确定了20名市级河长,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在全省率先由市委常委担任市级主要河流及跨市、跨县(区)河流河长,9名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担任市级副河长。成立了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市河长办主任,增设1名专职副主任,26个市直部门作为河长制责任单位,河长制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设立县级河长51名,乡级河长267名,村级河长412名。浮梁县寿安镇还聘请了6名民间河长,共同推进河湖管理和保护。乐平市制定工业园区雨水沟渠长制,将园区雨水沟渠分段给园区内各企业划分责任,设立沟渠长,履行沟渠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沟渠巡查保洁和保护管理职责,确保沟渠水质达标。
河长制组织体系的健全促进了影响河湖健康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从2016年到2018年4月底,我市各级河长巡河督导2750人次,巡河发现问题87项,各级河长办下发河长令1件,督办函86件,已整改完成84件。
今年,我市将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制组织体系。对全市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和1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编制完善河流(湖泊)名录,做好“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编制审查工作。目前,市、县两级河长制河湖管理信息平台软件搭建已完成,正在实施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硬件系统、平台使用培训、APP即时平台的设立也在分阶段规划之中。(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