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标准》及省局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市体育局批准,决定授予苟鹏志等73名同志为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现予公布如下:
苟鹏志 谢孟霖 陈德成 康清欣 唐忠萍
王 香 陈 涛 马 斌 温 伟 张家玮
唐蒋川 黎 雅 何 雄 刘 静 孙 哲
方有为 苏 焦 付海全 黄 乐 邹富华
吕志强 韦 贞 王剑萍 邹盼盼 林 宁
罗佳宣 张家坤 伍洪川 杨 佳 胡天旭
谭 勇 章毅铭 柏秀凯 钟 远 尹 楷
胡志斌 黄 超 李家伟 蔡建伟 王文振
于 安 李凯华 陈 涛 徐 晨 周 欢
陈 蓉 林 均 俞 雱 张 健 杜 聪
陈 军 陈德格吉日呼 徐 山 程 岚 陆声云
于晓凤 韩 燕 徐海波 谢江萍 朱晓微
段能昭 蔡树桃 包建文 瞿 胜 金亮远
施海洋 吴胜锦 张民权 王玉峰 耿小波
苟 飞 武 岩 周 跃
望以上同志在今后的全民健身活动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认真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体现职责价值,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