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做优做实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充公发挥财政在“落实三个五战略行动,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景德镇样本”中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动力。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一、2017年财政运行特点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克服重点税源减少、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困难,精细编制预算,大力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稳妥调度资金,实现了财政运行与经济发展态势总体相适应,呈现出“四个提升”:
(一)收入平稳增长,税收占比提升。全市全年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23.96亿元,比上年增长6.4%,完成年初预算100.8%。年初以来,全市财政收入的每月增幅大致保持在6-9%左右,与年初计划增幅6%基本一致。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即税收占比)为75.5%,比去年底提高近三个百分点。收入更实,质量更优。
(二)县(市、区)增长较大,区域活力提升。县(市、区)财政收入成为增长“主力”。各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6.8%,同比增长7.6%左右,超出全市增幅1.2个百分点,高出市本级增幅4.6个百分点。各县(市、区)实现税收收入65.26亿元,税收占比为81.9%,高出全市6.4个百分点。
(三)支出确保重点,保障水平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2亿元,同比10.5%。各项重点支出持续增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保医疗等八项重点支出144.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5.6%,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
(四)债务有效防控,运行安全提升。各级财政把承担的政府性债务全面核实界定,适时统计监测,强化风险防控,并积极推行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通过以低(息)换高、以新换旧的债务置换方式,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利息负担。全市置换政府性债务28.5亿元,发行新增债券9.1亿元,缓解了我市还本付息压力,使财政运行更加安全。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扣“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总体思路,主动服务大局,创新理财方式,排难前进,行稳致远,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积极作为。全年财政工作集中体现在“五个全力”: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今年的税收没有明显的新增长点,“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也需减税降费,收入形势严峻,增收难度很大。为了实现增长目标:一是建立收入调度例会制度,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每月集中分析收入形势,明确月度计划,完善征管措施;二是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查找税源1.35亿元,征收入库1.2亿元;三是实行超收奖励调动各级税务部门征管积极性。尽管重点企业入库税收减少,各项税费减免10亿元左右,仍实现了财政总收入平稳增长。
(二)全力深化财税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市与县(市、区)之间以“分税”为主的新财税征管体制改革。在市区范围内所有税收实行属地化管理,打破过去按照企业属地关系确定各级税源的征管模式,充分调动市、区共同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建立市与区之间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机制。《市与区财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已报市政府审议,将从明年起正式实行。二是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从去年263项整合到122项,并对各个专项资金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三是推进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了城区环卫一体化支出市、区分担比例。
(三)全力加强财政监管。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拨付范围,稳步提高集中支付比例,市本级集中支付比例达到85%以上,超出全省平均水平,比去年底提高40多个百分点;积极做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全市“三公”经费上线审批率达到83.6%,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发挥积极作用;用好用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结转结余指标1.8亿元,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超过3000万元;完成12个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压减项目支出870多万元,综合审减率5.6%;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审核,共审核项目88个,核减金额2215万元,核减率达11%;对60%以上的财政资金项目开展了财政绩效评价,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财政扶贫资金、地下综合管廊资金、教育文化等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发现并整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市纪委对全市33家事业单位和各个县(市、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廉洁纪律大检查。
(四)全力支持经济事业。积极做好“财园信贷通”和 “惠农信贷通”工作,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止10月底,“财园信贷通”发放贷款14亿元,园区获贷企业384户,“惠农信贷通”发放农林贷款3.47亿元。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做好“放管服”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今年我市涉企收费项目取消了15个,已减少收费5000多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对昌河系列的地产车补贴资金3335万元。拨付景德镇学院3000万元,争取省财政资金4000万元,使生均经费达到1.2万元,顺利通过国家级本科升级验收。对城乡环境大整治投入资金3000万元,景泰路和戴家弄延伸段道路建设安排资金4000多万元。积极争取“御窑遗址保护和申遗”项目,2017年共获中央项目6个,资金220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424万元。
(五)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按照市委1号文件精神和全省“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三年规划,筹措全市1000个新农村建设点的市级配套资金1.31亿元,为确保2019年我市提前一年完成新农村建设全覆盖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安排首期财政风险缓释金2500万元,推动“产业+金融”扶贫政策实施,将撬动银行近2.5亿元贷款投入产业扶贫。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本级参保单位已达331家,参保人数14770人,财政对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达16.4亿元。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2017年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1亿元。
三、我市当前财政面临的主要困难
当前我市财政收入总量较小的基本状况没得根本改变,新增财力与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财政运行中主要面临“三大困难”:
(一)收入稳定增长的困难。我市经济仍处于“稳中向好”的爬坡期,新增税源不凸显,财政增收缺乏强劲动力;“调结构,稳增长”和“放、管、服”改革仍将以减税降费作为主要政策工具;全市前20名重点纳税大户的经营状况尚无明显好转;重大项目如浯溪口水库、高铁等项目税收已进入收尾期。这些客观因素将给组织收入、实现增收带来沉重压力。
(二)保障重点支出的困难。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财政将增加扶贫领域的资金投入;城市“双创双修”,财政也将给予大力支持;明年我市承办第24届省运会,资金投入十分巨大;社保资金缺口在逐年增大,财政势必对社保基金加以补充; 生态环境保护也需增加支出。这些重点支出对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带来较大困难。
(三)债务还本付息的困难。预计明年市本级承担的还本付息总额约20多亿元。在可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共预算收入难以安排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土地出让金的增收还有待于市场好转和成交量增加,不可过高预期;地方政府债券的运作空间更加狭窄。这给筹措资金还本付息带来难度。
四、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以十九大精神引领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信心决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强监管各方面工作,确保财政运行更加稳定、安全和高效:
(一)财税体制改革有新突破。从元月份起,正式实行市与区的新征管体制,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建立公平、合理的财税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深化各级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从城市环卫一体化入手,逐步推广到教育、城建、环保等领域,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对非税收入改革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尽快拟定改革方案报市政府审议。
(二)实现财税增收有新举措。充分调动各级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查漏补缺的积极性,完善超收奖励办法。完善综合治税平台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运用大数据分析,查补税收入库。加强对税点税源、纳税大户的跟踪分析,抓好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积极培植新兴税源,运用财政 “信贷通”对资金的撬动作用,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财税贡献大的中小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三)强化资金监管有新方式。扩大财政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范围,使工程、项目预算更加精准。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进行绩效评价,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更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盘活力度,收回财政并重新安排使用,减轻财政资金调度压力。充分发挥公务消费平台的监管作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
(四)扩大财政融资有新途径。在规范、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引导并吸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大工程项目、公共设施建设,实现社会资本与财政资金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