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法院执行送温暖职工喜领工伤赔偿款
瓷都信息港讯(李南新)12月7日上午,吴某到珠山法院领取了6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申请执行时,得知被执行人人去楼空,本不指望能拿回这笔工伤赔偿款的,是法院快速果断采取行动,我的工伤赔偿款才得以全部追回”,领到钱的吴大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说道。
吴某在景德镇某门业有限公司上班,在干活过程中,一次机械操作导致吴某受伤,送医救治后,吴某落下了残疾,吴某再也不能干重活,他想到找老板王某要工伤赔偿,却遭到对方拒绝。经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珠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判决,景德镇某门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工伤赔偿款6万余元,逾期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了讨要工伤赔偿款,吴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拖欠工伤赔偿款的景德镇某门业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曾一度陷于困局。珠山区法院执行局穷尽一切手段,将景德镇某门业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将其全部银行账户予以了冻结,该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了拖欠的6万余元工伤赔偿款。这是该院剑指民生案件执行成果的缩影。
珠山法院对追索工伤赔偿、追索抚恤金、追索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这些案件往往有着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当事人数量巨大、当事人心情迫切、矛盾尖锐等特点,稍有不慎,极易滋生不稳定因素。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着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履行能力不足等问题。这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珠山法院采取了用足执行手段,发挥威慑作用、穷尽执行措施,深挖执行线索、强化内部配合,缩短审执周期等有效措施,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
珠山法院将继续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不断提升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