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基[2017]16号)精神,帮助全市中小学生深入了解省情、市情,培养其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红色(红色基因)、绿色(生态文明)和古色(优秀传统文化)文化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为“三项文化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红色文化教育,弘扬井冈山精神等革命精神,加强学生红色基因教育传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绿色文化教育,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保护和建设绿色家园,为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而努力;通过古色文化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赣鄱文化,引导学生发扬传统美德;通过开展三项文化教育活动,弘扬主旋律,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形成具有景德镇特色的德育工作方式。
二、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特点,加强课堂教学渗透,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吸引力强、丰富多彩的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红色基因、生态素质和传统美德的培养。今年,要重点结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在“知、行、践”方面开展好以下活动:
1.知——学一些赣文化。
各中小学校要从“知”入手,积极培养学生阅读兴趣,提高其阅读能力,使他们在阅读中提高思想认识,为“行”和“践”奠定良好的认知基础。要组织学生阅读与赣文化相关的读物,加深他们对我省红色、绿色、古色文化的了解,特别要了解南昌“八一起义”、人民解放军建军的光荣历史。要通过知识竞答、主题征文、古诗文诵读、墨香书法展示等活动,引导学生养成阅读习惯,打造“书香校园”。要落实“河长制”要求,切实加强学生河湖管理保护教育,让学生知晓河流、湖泊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增强其保护河湖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建配好各种形式的图书室(角),开展旧书换新书、向农村学生赠书等读书帮扶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活动,做到小学生能结合当地红色、绿色、古色文化,讲故事、唱歌曲,初中生能背诗词、介绍景点。市教育局将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古诗文诵读活动(方案见附件1)、全市中小学生“我为家乡代言”活动(方案见附件2)。
2.行——走一段研学路。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支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亲近自然、了解社会,以“行”促 “知”,让学生在“行”中感受红色基因的伟大、生态文明的重要和传统文化的宝贵,开阔视野、磨砺意志。各中小学校要将研学旅行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根据学生年龄、地域特色,形成各校有层次、有目标、有成效的研学旅行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研学旅行活动常态化。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继续组织开展“乡村学生看县城”、“城乡学生手拉手”活动,帮助农村学生参与三项文化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将向省教育厅推荐好的研学旅行基地,同时将征集一批优秀三项文化教育研学旅行活动案例(方案见附件3)上报。
3.践——做一件公益事。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做到“知、行、践”相统一,为弘扬红色革命精神、保护绿色生态环境、传播古色优秀传统文化而努力。要本着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学生参与环保节约、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关爱帮扶、文明行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做好公益事,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要为学生搭建实践平台,引领学生在校内校外开展各种生产劳动、生态保护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的精神。要深入开展“节水、节电、节粮”教育,引导学生就餐不剩饭、不剩菜,平时节约用水、用纸,室内照明人走灯关,垃圾回收等,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约习惯。倡导中小学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建设美丽校园、美丽家乡作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三项文化教育活动,是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加强青少年学生红色基因、生态文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知、行、践”三者关系,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积极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制订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部署实施,并依托有效载体,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推动活动的开展,打造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文化内涵、具有价值导向的品牌活动。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动员学生参加活动,形成读好书、行好路、做好事的浓厚氛围。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协调和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总结一批教育理念先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新颖、教育效果好的活动项目,加强对活动情况、取得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向家长和学生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家长委员会积极配合开展好活动。各中小学校在开展活动时,应统一使用活动标识(可在江西教育服务平台“江教在线”网站www.know.edu.cn上下载)。同时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育服务平台“课内外”(www.know.edu.cn)上将设立活动专栏,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要按要求及时上传活动的相关方案、新闻、视频和图片至景德镇市教育网“德育天地”栏目以及江西教育电视台官方网站以及“江教在线”网站,交流分享经验,营造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表彰
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一批三项文化教育活动组织有力的县(市、区)教育局和一批活动先进的市直学校、一批参加主题读书活动的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组织活动、上传网站及报送资料情况,将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景德镇市教育局方超,联系电话:0798-8576293,电子邮箱:zhengjiaoke9@126.com。
附件:1.全市中小学生古诗文诵读活动方案
2.全市中小学生“我为家乡代言”活动方案
3.全市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优秀研学旅行活动案例征集方案
4.全市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任务分配表
景德镇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全市中小学生古诗文诵读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诵读经典诗文,传承中华文明。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10月。
四、活动要求
1.诵读内容:可从中小学生教材以及省教育厅免费发放的《小学古诗文读本》、《初中古诗文读本》中选择经典古诗文诵读,也可诵读其他读本中与江西有关的古诗文。
2.诵读要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发动班级、社团、兴趣小组开展诵读比赛。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开展校内选拔,每所学校可择优上报1—3件作品至“江教在线”网站,并附学校开展活动的方案、总结(配照片)或评选结果(表彰通报)。通过诵读,充分发挥中华经典文化的现代德育教育功能,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求学生能正确把握诗文内涵,很好地表达诗文的主题,具有感染力;声情并茂、吐字清晰,富有韵味和表现力;朗诵形式富有创意,与优秀的传统文化(如书法、器乐、武术等)相融合。
3.视频要求:视频应采用MP4、AVI、WMV、MPG4等常用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大小不超过120M,影像清晰,形式生动,普通话标准,富有画面及声音美感。
4.时间安排:4—9月,各地中小学校组织经典诵读活动,并及时将视频上传至“江教在线”网站。自5月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每周将遴选部分作品予以展示。县(市、区)教育局于10月15日前进行初评,并按照一定数量上报景德镇市教育局。10月底之前,景德镇市教育局将复评结果报送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具体上报省级参评名额另行通知)。11月中旬,进行省级评选。
五、奖项设置
分小学组、中学组,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校予以表彰。
附件2:全市中小学生“我为家乡代言”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让学生通过主题征文或才艺表演,积极为家乡代言,展示家乡的红色、绿色、古色文化,培养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感,促使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而努力。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10月。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四、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主题征文及电视才艺展示两种,学生可任选其一参与,也可两者都参与。
(一)主题征文
1.征文主题:“我为家乡代言”,题目自拟。
2.稿件要求:学生可通过描绘家乡的风土人情、城乡面貌,叙述自身为家乡所做的公益事,展示家乡特有的红色、绿色、古色文化,尤其是景德镇作为中国瓷都历史悠久的陶瓷文化。抒发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感。征文需同时配2张照片(需同时显示参与学生的正面形象以及为家乡所代言的景物),以佐证写作内容的真实性。文章要感情真挚、思想观点正确。严禁抄袭。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上报的文章进行检索,发现抄袭雷同的,予以通报。文章字数要求:小学2—3年级学生不少于100字,4—6年级学生不少于400字;初中生不少于600字,高中生不少于800字。
3.活动组织:4—10月,各地中小学校围绕“知、行、践”组织学生开展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活动,并及时将遴选出的优秀征文及照片上传至“江教在线”网站“三项活动”专栏。自5月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每周将遴选部分作品予以展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10月15日前进行初评,并按照一定数量上报景德镇市教育局。10月底之前,景德镇市教育局将复评结果报送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11月中旬,进行省级评选。
4.奖项设置:按小学组、中学组分设学生奖及教师指导奖,每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二)电视才艺展示
1.展示项目:方式不限(可选书画、唱歌、舞蹈、乐器、演讲、讲故事、朗诵等形式),以家乡的红色、绿色、古色文化,尤其是景德镇作为中国瓷都历史悠久的陶瓷文化为题材,展示学生对家乡的热爱,推广家乡的陶瓷艺术、风景名胜、风土人情、人文历史、生态环境等。
2.活动流程:(1)上传视频:5月至6月底,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网络报名,上传才艺视频。省教育电视台对视频进行筛选,确定各地较有特色的视频入围复赛;(2)复赛:7—8月,分片区在全省进行落地选拔,从入围选手中选出学生代表景德镇市参加省级决赛;(3)决赛:9—10月,经过复赛选拔出的学生选手,到南昌市参加省级决赛,决出“我为家乡代言”的优胜者,颁发证书并进行宣传报道。
3.参赛方式:统一将作品拍摄成视频上传至江西教育电视台官方网站报名端口,并同时填写:城市+组别+学校+姓名+联系方式+拍摄视频上传。(视频说明:1.报名端口只支持手机现场拍摄上传视频,不限视频格式及手机型号;不支持视频录制好后再上传,或视频经过剪辑处理后再上传。2.视频长度不超过120秒。3.为规避不法视频或违规视频,要求选手实名上传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其他选手可以及时进行举报,后台将自动屏蔽。)
4.奖项设置:按小学组、中学组分设学生奖及教师指导奖,每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3:全市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优秀
研学旅行活动案例征集方案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活动安排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结合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征集的案例,要求全校今年至少十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参加过研学旅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需组织100人次以上)。同时,案例要体现学生们在集体旅行中对我省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的认知,对祖国、对家乡的情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和实践能力的变化。
2.参加活动的单位制订活动方案并开展活动,活动后填写申报表,将案例(并附视频或照片)上传至“江教在线”网站“三项文化”活动专栏。要求申报的案例目的明确、重点突出、人数和时间清楚、成效明显、感悟深刻,1500字以内;提交的视频与活动案例相佐证,采用MP4、AVI、WMV、MPG4等常用视频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影像清晰,声音清楚;不具备拍摄视频条件的学校,应提供10张能反映活动的照片。上传的视频或图片中,必须在会标、横幅等上面标记“2017年”字样,确保为本年度开展的活动,否则不予参评。从5月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每周将遴选部分作品予以展示。
3.评审安排: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10月15日前进行初评,并按照一定数量上报景德镇市教育局。10月底之前,景德镇市教育局将复评结果报送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11月中旬,进行省级评选。
全市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优秀研学旅行活动案例申报表
案例题目 | 学校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学校学生总数 | 参加活动学生数 | 活动天数 | |||
活动设计(800字以内) | (活动目的、对象、预案、与学校课程的衔接等) | ||||
活动情况(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活动背景、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 | ||||
学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设区市教育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直接上报至省教育厅。
附件4
2017年全市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 教育活动任务分配表 | ||||
单位:人(次) | ||||
单位 | 古诗文诵读 | 我为家乡代言 | 研学旅行活动 | |
主题征文 | 电视才艺展示 | |||
乐平 | 300 | 600 | 100 | 5 |
浮梁 | 150 | 300 | 50 | 3 |
昌江 | 100 | 200 | 30 | 2 |
珠山 | 260 | 500 | 60 | 2 |
陶科园 | 10 | 50 | 10 | 1 |
一中 | 20 | 60 | 10 | 6 |
二中 | 30 | 80 | 20 | |
三中 | 5 | 20 | 5 | |
外国语学校 | 8 | 30 | 8 | |
五中 | 20 | 60 | 20 | |
一专 | 8 | 30 | 8 | |
七中 | 30 | 60 | 30 | |
机电 | 5 | 20 | 5 | |
九中 | 30 | 100 | 30 | |
十三中 | 20 | 80 | 20 | |
十五中 | 5 | 20 | 5 | |
十六中 | 30 | 100 | 30 | |
十七中 | 5 | 20 | 5 | |
昌河中学 | 50 | 100 | 30 | |
十九中 | 15 | 60 | 15 | |
二十中 | 2 | 8 | 2 | |
二十一中 | 1 | 4 | 1 | |
二十六中 | 20 | 60 | 15 | |
实验学校 | 50 | 100 | 30 | |
昌河小学 | 30 | 100 | 25 | |
十八小 | 5 | 30 | 3 | |
二十六小 | 3 | 10 | 2 | |
文艺小学 | 25 | 80 | 20 | |
特教学校 | 3 | 8 | 2 | |
体校 | 2 | 8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