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程玉波、程润莹)近日,据群众反映称:鹅湖镇朱锦村冯村村民冯某、坑村村民胡某两人经常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飞速行驶,给自身及周边群众的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11月26日晚上7时许,鹅湖交警中队民警与鹅湖镇朱锦村劝导员胡文发同志一起来到冯村村民冯某、坑村村民胡某家中。民警通过调查进一步了解到冯某、胡某两人都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民警根据两位村民自身情况和家庭情况,对其二人进行严厉批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求两人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之前禁止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同时,要求家长要重视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能让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此次深入村民家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