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市遴选14名教师,其中幼儿教育2人、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按省厅文件要求,统筹培养人选的学段分布,名额分配如下:
乐平市 | 浮梁县 | 昌江区 | 珠山区 | 市直 | 小计 | |
语文 | 1(小学) | 1(初中) | 1(小学) | 一中1(高中) | 4 | |
数学 | 1(小学) | 1(初中) | 1(小学) | 二中1(高中) | 4 | |
英语 | 1(初中) | 1(高中) | 十六中1(高中) 市教研所1(小学) | 4 | ||
幼儿教育 | 1 | 局属幼儿园1 | 2 |
二、遴选原则
严格按照培养对象的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等额推荐的方式,原则上从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中遴选,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市级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大宣传,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单位要对拟上报人员名单在校园醒目的位置和利用县区教育局网站、校园网等进行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将《江西首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表》、《全省首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以纸质稿和电子版形式于2017年11月30日下午5点前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电话:8576291(市教育局综教科),邮箱:zj8576291@163.com。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