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科字〔2017〕78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景德镇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景府办字【2017】139号)文件精神,建设好一支科技特派员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引领、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基本条件。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专业特长、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有充足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完成特派员工作任务。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审核推荐工作,被推荐人认真填写《景德镇市科技特派员推荐表》(见附件),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280019263@qq.com
联 系 人:程璐瑶
联系电话:0798-2182015
附件:景德镇市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