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吴新平 张德威)浮梁县教体局根据《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该局要求各校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成立困难对象评审小组,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查审核、校内公示等工作;结合扶贫办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凡符合条件的,要优先保障其享受资助政策,并在规定的时间按指标等额上报,将这项民生工程做实做好。此次发放补助资金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对已脱贫的家庭学生不能再予以补助,因特殊原因返贫的家庭学生必须列入补助对象范围,做到不错报、不漏报,确保公平公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不得平均分配、轮流享用。新增贫困寄宿生按要求填写“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由学校存档备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的遴选确认程序按《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根据浮梁县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午餐改善工作实施意见,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营养午餐。
另外规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的学生信息要逐一录入到江西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同时还需将资助信息导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属建档立卡的走读生信息不需录入系统)。